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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标准缺陷导致肉松行业乱象亟待重视

               发布时间:2014-07-02 点击数:19882

          食品标准是食品生产、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,是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基础。2013年4月,媒体曝光农夫山泉执行的饮用天然水浙江省地方标准里的砷、硒、镉有害物限量均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,这一事件折射了我国食品标准的混乱和无序,再次引发公众对食品行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忧虑。我国肉松行业同样存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自相矛盾、标准制定与实际脱节的情况。
          一、肉松行业标准存在缺陷
          目前现行有效的肉松全国性产品标准有两个,即《SB/T 10281-2007 肉松》(以下简称行业标准)和《GB/T 23968-2009 肉松》(以下简称国家标准)。《SB/T 10281-2007 肉松》由2007年商务部对原行业标准《SB/T 10281-1997 肉松》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发布;《GB/T 23968-2009 肉松》由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化委员2009年发布。除此二者之外,肉松产品还须符合《GB2726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》(以下简称卫生标准)的规定。
          1、“国家标准”和“行业标准”的肉松分类和指标要求互相矛盾。“国家标准”和“行业标准”对肉松的分类和指标要求存在至少4处差异。一是“国家标准”把肉松分为“肉松”、“油酥肉松”两大类,未涵盖肉粉松产品;“行业标准”把肉松分为“肉松”、“油酥肉松”和“肉粉松”三大类。二是蛋白质指标,“行业标准”要求肉松≥28%;“国家标准”要求≥32%。三是总糖指标,“行业标准”中要求肉松≤30%,“国家标准”中要求肉松≤35%。四是淀粉指标,“行业标准”中对肉松和油酥肉松未作要求,“国家标准”中要求肉松和油酥肉松≤2%。
          2、“行业标准”个别指标不符合“卫生标准”。《GB2726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》是涵盖所有熟肉制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肉制品“国家标准”或“行业标准”都应当符合这一标准。但是“行业标准”出现了个别指标不符合“卫生标准”的要求,如“行业标准”中油酥肉松的水分为≤6%,而“卫生标准”中规定≤4%,明显低于“卫生标准”。
          3、“国家标准”存在不合理之处。一是“国家标准”未涵盖肉粉松产品,导致市场上大量肉粉松无法适用“国家标准”,只能执行“行业标准”。二是“国家标准”淀粉指标的要求不符合实际生产情况。“国家标准”中要求肉松和油酥肉松淀粉指标≤2%,这对使用“太仓肉松”工艺制作的肉松是适用的。但由于现代消费者口感偏好发生变化,目前包括着名大企业在内的绝大多数肉松生产企业都采用“台式肉松”工艺,在生产过程中添加少量的豆粉代替植物油,因此淀粉含量大都在10%,普遍达不到“国家标准”要求。在我国台湾地区,对肉松的淀粉指标要求是≤12%。
          二、标准缺陷导致市场混乱
             由于上述原因,导致我国肉松生产中标准引用混乱,市场难以规范。一是“国家标准”被企业束之高阁,未达到制定的预期目的。据调查,目前肉松产品执行“国家标准”的产品不足10%,其余或执行“行业标准”,或自行制定“企业标准”。而各地方的标准审查部门,对“企业标准”中的指标审查也同样陷入无所适从的窘境。二是由于标准不统一,企业制定的标准五花八门,国内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、检测结果判定时也很混乱,往往出现质量比较好的肉松产品抽查结果为不合格产品,而质量低下的肉松产品抽查结果为合格产品。三是可能因媒体暴光引发消费者对肉松产品的信任危机。一旦有新闻媒体对肉松标准进行如“农夫山泉标准门”事件的暴光,可能引发消费者对肉松产品的信任危机,使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。
          三、相关建议
          1、将“国家标准”和“行业标准”两个标准合二为一,修改矛盾指标和不合理之处,统一为肉松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。
          2、在新制定的肉松国家标准中,保留“行业标准”中肉松的分类,即“肉松”、“油酥肉松”和“肉粉松”三大类。对肉松标准中的淀粉指标适当放宽,参考我国台湾地区的标准,将该指标由≤2%调整为≤12%。
          3、在制定新的肉松“国家标准”后,对各企业自行制定的“企业标准”重新进行审查,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清理。
          (反映人:365bet下载手机版_Bets365_365速发登录入口社员、杭州市畜牧兽医局检疫监管处处长、高级畜牧师王雷杰)


    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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